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国务院6月16日下午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指出,对于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5月29日,记者从成都大邑法院获悉,安仁法庭采取“法官+人民调解员”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纠纷。据介绍,1935年出生的原告郑某某今年已87岁高龄,育有一子四女,其儿子杨某某智力一级残疾,系无民事行为人。
原标题:妹妹不赡养母亲 能否受法律惩罚法律咨询热线:我有个妹妹,父母对她很好,省吃俭用给她买了房子,还帮她打点租房事务。5年前,父亲过世,妹妹和母亲发生争执,之后对母亲不理不睬,生病都不过问,母亲一直跟着我生活。
南海网10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叶)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少数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判决子女必须承担老人每月生活费用等。
随着“银发群体”的壮大,老人年龄增长后的赡养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年过八旬黄阿婆拥有3个子女,但却遇到了赡养难的问题。黄阿婆的六套拆迁房,作为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配结果直接触动了每个子女的切身利益。这些拆迁房,三套给了儿子,一套给了小女儿,两套黄阿婆自留。
叛逆小儿子“铁骨铮铮”,与家人立下“生死无关”协议,可在老人去世后又要求分割遗产。12月19日,湖南高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涉继承权纠纷典型案例。王奶奶生前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长子朱大与次子朱二。2018年以前,王奶奶由两兄弟每年轮流赡养。2018年2月,朱二与王奶奶发生争吵。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9月6日,南都记者从中获悉,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黄某娣(女),因长子林某谦、次子林某良不愿向其支付赡养费用,向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予以受理,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
对于不赡养老人定什么罪这个问题,不赡养父母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涉嫌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儿子与母亲争吵后签订家庭协议,“生老病死与己无关”。母亲去世后,儿子要继承母亲的征收款和丧葬补助金。近日,湘潭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出生于1933年的王某,生前共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长子朱大,次子朱二。2018年以前,王某由朱大、朱二两兄弟每年轮流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