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创作赛#提到余华,给人第一印象就是才华横溢。他的《活着》《兄弟》《第七天》《许三观卖血记》都是耳熟能详的大作。在他的笔下,总是让人感到苦难、现实、荒诞。这样的文字,不得不让人以为,这一定是位“严肃”的作者。相反的是,现实中余华,非常有趣。
余华可以说是上世纪80年代掀起"先锋文学"潮流的当代小说家。但余华背后的那些故事却很少有人知道。有人说余华的小说都是半自传的小说,书中很多故事都是余华自己的亲身经历,然而余华在8部小说中写死了29个书中的人物之后,余华最终“涅槃重生”,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写出了《活着》。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他的书很好读,有一次在采访中他说到,评论家说他的文字精炼简洁,他说是因为他字认识的不多,就是这样一个富足幽默的作家,写出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让人潸然泪下的文学著作。
1992年的一天,在北京的一间仅有8平米的平房里,一个年轻人正在振笔疾书。这时,他听到了一首歌,并为之深深的感动。这首歌的名字叫做《老黑奴》,是一首流传很广的美国歌曲。歌曲中的老黑奴连续经历了父亲离世、姊妹远嫁、兄弟病故、妻离子散等种种变故之后,最终穷困潦倒,只能独自流浪。
若是关注近期的图书销售榜,会发现余华自传体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高高挂在各大平台各类畅销榜单上,夺得多个畅销榜top1。余华于1987年完成的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助其在文坛打响名声,今年3月同名小说集再版,一经推出便受到读者热烈反响。
不知道是个人偏好还是理解深刻度不够,我读余华写的书带不来太多的惊喜,不知道为什么有一些人觉得它写的很好?读他写的文字,觉得既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优美的句子。描写既不生动,也不形象,故事的描述也不精彩,就像一个人把自己平淡无奇的生活和感受简简单单的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