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10月9日,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发布《减持改革开放和互利共赢,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文章称,继续做好制度设计,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加强本外币协同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中使用人民币,围绕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创新。
支付结算: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含城乡信用合作社,下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和个人。
作者:曾杰律师,金融犯罪辩护律师,广强律所高级合伙人暨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卢捷培,广强律所非法集资案件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导语:为什么非法经营罪中的非法支付结算和非法经营买卖外汇业务会放在同一个司法解释中(2019两高司法解释)?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文/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商业银行法》修法研究课题组(银行组)编者按支付结算是整个社会经济最基础的金融活动,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发挥着平滑交易、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等多重作用,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金融基础设施,也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性功能。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开展支付结算活动,会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由于非法经营罪的法定最高刑期是十五年,而帮信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三年,那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一个具体的支付结算行为,在两罪中到底如何区分和定性?
中新社大连3月15日电 (记者 杨毅)伴随着数字人民币进一步推广,更多的数字支付场景正在进一步实现。15日,辽宁省大连市两家燃油贸易企业通过数字人民币(e-CNY)支付方式在航运产业数字平台上完成一笔燃油交易的结算业务,这是中国首笔用数字人民币来实现B2B的支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