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解的方法1、宜解不宜结。本着促进团结的目标,进行教育疏导,引导当事人多做自我批评,多反省自己行为不当之处。2、宜和不宜激。做好思想工作,平息事态缓和对立情绪,摆事实,讲道理,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使纠纷妥善解决。3、宜缓不宜急。
近日,阜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李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原、被告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两原告住院治疗,出院后将被告李某与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近日,会宁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化解了双方矛盾,彰显司法为民情怀,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23年9月12日,被告李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窝华公路会宁路段由南向北行驶时与沿该路段相同方向右侧车道原告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王某受伤。
近日,清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办法官通过深入沟通了解,耐心引导和协助,被告当场履行,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真正做到了息讼止争。孙某驾驶小型轿车经过某KTV门前时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乘车人张某、王某和赵某等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原告在线上申请撤诉,该案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分别通过微信和电话向办案法官表示了感谢。2022年12月,张某驾驶奥迪车与网约车司机孙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中新网新疆新闻7月29日电(赵燕青)7月27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古勒巴格法官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好意同乘”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兑现赔偿款,消除双方恩怨,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近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交调委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肇事方要赔偿伤者41.3万余元。当事一方为郭某,女,28岁,襄阳人;另一方为陈某,男,35岁,荆门城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