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启动仪式。据悉,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31个统筹区,已于近日正式上线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支付家人参加居民医保和就医购药的费用。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题:为了亿万个家庭的“真便利”——医保个账跨省共济落地见闻新华社记者徐鹏航、秦婧、朱筱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作的王先生开通医保钱包,向居住在河南省信阳市的父亲转了一笔钱。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今年1—9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金额达305亿元,18个省份及四川半数统筹区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到近亲属。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如何参加家庭共济?哪些亲属可共济?这超300亿的家庭共济资金对参保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何为“医保家庭共济”?
记者12月3日从省医保局获悉,截至目前,福建省已经创建172.94万余户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基金支出37.15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就诊支出57.36%,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从职工向居民的共济使用。医保“家庭共济”是福建省自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的一项医保惠民服务。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通讯员张新悦 梁鑫)日前,辛集市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更有效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
12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启动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改革,9个省份开展试点。2025年,试点范围将逐步扩大,更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支付近亲属的居民医保和就医购药费用。跨省共济覆盖参保“近亲属”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改革要追溯到2021年。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李丹青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目前,已有江苏、河北等9个省的31个统筹区可以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来源:消费日报网 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据悉,目前江苏、河北等9个省(市)31个统筹区,已正式上线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打破了个人账户原有地域限制,将其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
来源:人民日报12月2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在现场,杜女士通过自己的“医保钱包”给身在河南的父亲转账500元,身为杜女士医保共济人的父亲即时收到款项,用于看病就医。
日前,患者蔡晓伟到河北省二院门诊看病,结算时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不够了,系统自动从她弟弟蔡晓锋的医保个人账户划款,支付80元左右。蔡晓锋在雄安新区工作,属于职工医保,平时就医少,看到消息说,职工医保共济扩大到了近亲属,就把姐姐的个人账户绑定上了。
医保共济标注为民情怀(人民时评)不久前,国家医保局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依托“医保钱包”这一载体,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转账的方式转给共济亲属。这意味着共济打破了省域限制,丰富了使用主体,拓展了使用广度。
来源:经济日报 国家医保局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职工医保个账共济金额达305亿元,18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2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预计到今年年底,各地将实现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明年起将探索推动跨省共济。
央视网消息:惠民再升级,医保又有好消息。12月2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目前,已有9个省市的31个统筹区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水母网12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近期,烟台市医疗保障局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动烟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实现四大升级,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群众家庭经济负担。一是共济适用对象升级。
日前,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这意味着办理过共济备案后可以使用近亲属的医保个账看病购药。值得注意的是,“医保家庭共济”容易与“医保亲情账户”相互混淆。这两项便民服务有何区别?如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