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本离婚律师代理过的当事人又联系了本律师咨询再婚登记的问题。这位当事人在去年前因夫妻感情破裂而委托本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经审理后法院做出离婚判决。现这位当事人准备再婚,正在准备再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犹豫是否向婚姻登记处提供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
北京市民政局9月15日表示,自即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9个国家是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