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不管是官还是吏,都属于国家额定的职官系统,由吏部和兵部铨选授予,仅限于个人没有世袭特性。以下尚有待诏满汉各二人,笔贴式满四十人、汉军四人,典簿满、汉各一人,孔目满汉各一人,五经博士二十七人,堂供事四人,供事十四人,额定总数为一百一十九人。
四 官员的出身——正途和杂途。官员的出身有进士、举人、贡生、监生、廕生、生员、官学生、吏八项。又在几科会试之后,拣选会试三科以上未取的举人举行“大挑”,由大臣面试,及格的一等任为知县,二等任为复设教谕、训导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