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照讯近日,日照市新《日照市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如何开展大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现行的2010年版《日照市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即将退出舞台。哪些是大项目?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在我省铁路建设土地及房屋征收和工程建设中的责任,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全省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政策执行的平衡性和延续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铁路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等规定,参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新开工铁路项目建设征收包干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5月31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要求,切实规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更好地适应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拓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资金筹措渠道,为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提供资金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公路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