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了解,除了上述两家公司之外,ST联建、融钰集团、ST澄星、ST嘉信、中创环保、ST升达、天翔环境、ST中安等多家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也将在明年6月前相继迎来诉讼时效截止日期。
因为证券投资者维权法律规定在今年迎来了较大变化,所以投资者维权索赔更加要注意时效问题。“由于《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因此有一部分投资者维权索赔案件需在2022年7月22日前起诉。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欢瑞世纪证券虚假陈述案重庆高院此前已经就示范性案件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公司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后续法院针对同系列平行案件时会参照示范性生效判决审理,另外本案诉讼时效2022年11月6日到期,已不足半年,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时效。
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一、主要法律依据第五条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张云律师提示广大投资者,证券诉讼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证券索赔诉讼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将不会得到赔付。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专业从事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索赔代理工作,致力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因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挽回损失,为方便投资者查阅,王金龙律师对可索赔股票及对应的索赔条件做了如下梳理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