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监会要求,银行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也就是说贷款必须是有明确的用途,一般贷款用途也就两大类,经营或者消费,不管是哪种,只要贷款金额超过30万,银行就会要求受托支付,也就是贷款的资金不会直接打给借款人,而是按照借款人提供的交易合同,直接打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当我们在银行申请大额的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经营性贷款时,银行等贷款机构则会要求我们提供第三方的收款账户,而不能使用我们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收款,很多人会问:为什么我都拿房子来抵押了,银行却不把钱打给我,非得打给第三方账户?
北京3.4亿元,广州1.47亿元……近日,多地通报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的严查结果,揭开了相关问题的一角,引发公众关注。一方面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隔三差五严查,另一方面是银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从严。如此严厉的监管下,这一问题为何屡禁不止?信贷资金到底钻了哪些空子流入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