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吗?近日,新会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女儿由女方小何抚养,并酌定小梁支付分居期间女儿抚养费2.7万元,离婚后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500元,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
很多夫妻到了中年,感情变淡了,有的吵着吵着吵得感情破裂了,离婚两个字,只是没有说出口,各自心里都已经在为自己以后打算盘了,最为常见的就是分居,冷战,各忙各的,各玩各的,像这种婚姻,名存实亡,其中必然会有一方感觉非常痛苦,或者双方都感觉非常痛苦,这种不幸的婚姻应该怎么办呢?
今天在北京的时候认识的宝妈,给我发了微信,她也回保定了,问我怎么样适应跟娃爹两地分居的。如果有跟我类似情况的家长,希望能照顾到孩子的情绪,千万不要换了地方,立马就开始自己新的工作,无论怎么样,一定要带孩子一起先熟悉这个新的城市,熟悉家周边的环境,努力带孩子融入周边的邻里。
裁判规则:由于双方分居期间男方确实对孩子照顾较小,考虑男方的实际收入及还贷情况,结合2020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标准,本院酌定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6月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自2021年7月至双方和好或至下次诉讼时止,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
女儿在医院上班,女婿在一路桥施工单位,经常性在外,一年回来二三趟,结婚二年多,聚少分多,现女儿有身孕六个月了。最近一二个月两人进入冷战状态,女婿也说,无法经常性陪伴女儿,加上长期两地分居,说没感觉了,要离婚(目前没发现双方有外遇行为)。作为父母,我们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