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个故事,真实的,有个姓夏的年轻人在当县级市常委的时候,二十八九岁,百万大市,是个副书记,上面有一个市委副书记,这个人是原来这个县级市的老书记,现在是个大干部,他晚上给这个年轻常委打电话,他说老夏,为什么叫老夏呢,因为这样给他的感觉是,在领导心里他是个比较成熟的人,于是他心里就很滋润,非常高兴,领导说什么都非常高兴,哪怕是安排很困难的工作。
实际上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先肯定,后否定,再肯定。先肯定“适用范围”的作用,再否定“适用范围”的作用,再肯定“适用范围”的作用。否定之否定规律,实际上是“并合主义”的,就是“都行”的意思。替换成“都行”来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成了:肯定也行,否定也行,肯定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