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办法》规定:①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政府最高限价1200元。②降价后收费不低于同星级公办幼儿园。③设立收费公示,每学期公布各项收费。
大连市教育局局长赵阳30日在当地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7月22日大连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31所幼儿园、西岗区工人村社区1所幼儿园和花园口经济区6所幼儿园立即于7月23日采取了停园措施。7月24日,随着大连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全市1322所幼儿园全部暂停幼儿入园。
根据国家、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6月12日起,我市幼儿园符合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并具备复园条件的,经属地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可以复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学前教育管理秩序,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幼儿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