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条意见》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将我省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期间有关计价事项通知如下:一、重污染天气管控停工损失计入暂列金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8月31日发布并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中,明确列明了费用索赔争议鉴定,可据此判断本案《鉴定意见书》所载鉴定范围中的停工损失、工程欠款利息及违约金属于工程造价鉴定范畴。
目录案例一 某工程公司诉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例二 某装修公司诉某置业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案例三 某劳务公司诉某科技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例四 某餐饮店诉某装饰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案例五 某发展公司诉某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例六 孟某某、赵某某诉
新冠疫情反复,对于搞工程的来讲,夹在中间的施工总包单位最难受,上游一份不增加,下游一分不能少。住建部早于2020年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中明确: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
但通知前,施工方所有人员已经进场施工了一个多月,项目部活动板房等各种设施也已购买并安装完成,机械也已进场施工,在暂缓施工后2个月时间里,项目所有人员机械都在项目等通知复工,但2个月后还没通知开工,所以施工方在2个月后就留1人看工地1年时间,其余人员及机械都退场,1年时间后还没通知复工的情况下,施工方发终止合同的函,并索赔已完工程内容款+停工2个月所有人机窝工闲置款+活动板房及配套住宿的购买款+1人看守工地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