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潮新闻记者 盛伟12月7日上午,衢州应用技术学校的校园里阳光明媚。2102班男生胡雨泽背着同班同学陈星成快步走下教学楼楼梯,径直走向操场,后面跟着班上篮球队其他四名成员。趁着好天气,陈星成将观看并指导篮球队打一场比赛。
篮球活动深受很多人喜爱,但竞技运动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因自行参加打篮球而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广东东莞中院二审审结一起身体权纠纷,判决一名因打球而受伤的男子自行承担损害后果,驳回其要求赔偿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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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星期五我,阿蔡,葛楠和老汤今天小宝7点就醒了,小宝起来后,我们给他把大便,因为今天已经是三天了。我们给他用了开塞露,前面拉出来的都是像小球一样比较干的形态,后面的形态还不错,今天拉了很多。然后我带他出去散步、跑步。
王先生是一位篮球爱好者,平时经常与好友们一起打球,近期在一次篮球赛中因争抢篮板,王先生不幸被篮球砸中眼睛。起初,他只是感到微微疼痛,并没有太过在意。然而,随着比赛的结束,视力在持续下降,这让他开始感到不安,于是决定立即前往医院检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天宇打篮球、踢足球、掰手腕……市民们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受伤风险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是否应当有人承担责任?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应视个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