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但在现实中邻居之间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案例都不在少数。七十多岁的老张因为邻居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便去找邻居理论,老张因此与邻居产生激烈争吵。不曾想,吵完架回到家时,老张突然倒地不起,紧急送医抢救后,还是不幸离世。
“气死我了”,是日常生活中人们表达愤怒情绪时的常用语,但如果真将人“气死”了,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呢?近日,厦门翔安法院审结一起因吵架“气死人”的纠纷。牛老(化名)为翔安某自然村老人协会会长,因该村宗祠翻建,需对宗祠外围道路铺设石板。
央视网消息:近日,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伯被人从背后拍肩,受到惊吓后脑出血住院的案件引发关注。经法院裁定,开玩笑使老人受到惊吓,对脑出血有一定的诱发作用,侵权人应承担10%的责任,共赔偿8万余元。据报道,近年来跟老年人开玩笑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9日讯 双方争吵过程中导致一方情绪激动诱发疾病死亡,因争吵行为与诱发疾病致死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受害人明知自身患有疾病而与人主动争吵的,则受害人自身亦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周虹雨 记者 严君臣)八旬老人因故与他人发生争执,之后身体不适,送医治疗后不治身亡,死因为脑出血。认为与老人发生争执的对象应当承担责任,亲属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46万余元。8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门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