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记者 文丽娟□ 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丁 一来自山东淄博的肖月(化名)做了近一年女外卖骑手。此前,她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半月板旧伤复发,不得不停工两周,收入骤减。雪上加霜的是,因没有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只能由她自己承担。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原标题: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呵护“她”权益中工网讯 “以前求职中会遇到因为性别或婚育情况而被拒绝的情况,让我们感到很无奈。《特别规定》明确禁止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对我们女性而言太重要了。
原标题:山东积极构建女职工劳动权益多元保护新机制新黄河记者 刘海奎 今年2月的一个下午,即将临盆的女子马某步履蹒跚地走进青岛市仲裁院立案大厅。立案人员小李赶忙上前询问情况。据马某讲述,自己距离预产期不足一个月,单位因生产经营不善,对她作出了裁员处理,现在生活没了着落。
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我国性别立法的最新成果,集中体现了立法机关面对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情况。徐汇区人社局执法大队今天就帮助广大女职工普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梳理了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法条解读,一起来看看吧→1.
今年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立足推动解决性骚扰、就业歧视等女职工权益保障的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基础性制度设计,完善权益保障内容,强化救济途径和法律责任,并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原标题:不得询问或调查婚育情况,重度痛经可休假……(引题)云南出台新规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主题)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周玉林 发自昆明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或者降低工资和福利待遇”“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
三湘都市报3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廖为)不得限定性别或优先男性,禁问女性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女职工入职体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辞退女职工时,提前通知工会并说明理由……3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总工会获悉,湖南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向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