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来说说今天上午庭审一个案件,其实也只是一个年民间借贷的小案件,标地是五万元,原告过来开庭只带来一张借条,问有没有取款记录,说没有,有没有被告的转账记录,说没有,手机里只有一个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里也不能确认是被告本人,关键她和被告的微信聊天里被告的微信名称有两个,根本无法确认被告是哪一个,所以无法确认证据的有效性,而且单凭一张借条根本无法证明被告欠钱的事实,这个原告脾气很大,也特别急躁,一直不停的说,我那个微信聊天记录里就是被告,你凭什么不认,一直不停的大声吵吵,其实不是不认,是根本无法确认,如果随意给你确认了,那不就是胡乱判决吗,我们也要承担责任,我们难道不想让你赢了官司吗,能帮你争取会尽力帮你争取。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量刑问题是刑罚理论的缩图。裁判文书确定的刑种和刑期,而不是被告人被判处的罪名最终决定了其所受处罚的轻重程度。量刑正义是刑事正义的最终体现,量刑是直接影响刑事被告人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刑法问题。
下面我们以一个案例来说明这种情况,这个案例是这么个情况,说一个农民工给老板干活,老板不给钱农民工将这家企业起诉至法院,法官因为农民工拿不出有效证据,一次次上诉法官判案讲求证据,所以判决结果是农民工一次次败诉,最后的结果是农民工用刀刺伤包括主法官在内共四名法官!
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份法院行政判决书!短短四页的法庭审理调查内容,竟然有近二十处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仅仅是一句口号吗?国家赋予了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权力,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应当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生活中,意外总是猝不及防,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不仅撞碎了当事人的平静生活,也将一起看似普通的民事赔偿纠纷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络空间中,情绪的浪潮汹涌而来,真假难辨的信息交织在一起,让人不禁思考:我们究竟该如何认识事件的真相?
很多的当事人,一拿到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就看一下最后的判决结果,对于其他部分置若罔闻。首先,我们要看法院对于原被告双方证据认定的部分,对于我们提交的证据,法院有没有漏掉关键证据,或者对于应该认定的证据而没有认定,或者是对于被告方提交的三性不足的证据法院做了认定,还有就是我们提交的证据,我们要仔细看法院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理由。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这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如今却蒙上了一层阴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佳佳被杀害一案,将司法公正与舆论风暴推向了风口浪尖,一位法官的生命因其判决而陨落,我们该如何守护这句誓言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