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2015年10月,张某与女友段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双方2016年1月23日订婚后,以段某的名义购买了南片区某小区房屋,双方按风俗举行婚礼后,共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偿还了部分首付款及按揭贷款,两人同居后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