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的,给予房票购房使用金额部分20%的奖励;第4个月至第6个月内购房的,给予16%的奖励……”7月6日,泰州市海陵区召开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全市率先实施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政策。
衣食住行,占家庭支出大头的住房,一直是泰州人关注的热门话题。从去年到今年,一线城市的房价像坐了直升机,二线城市也跟着升,就连周边城市都是“涨”声一片。你还在犹豫,要不要买房?看,政府都放大招啦!泰州市《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正式出台,简称“房十条”。
9月10日,“泰州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人行泰州中心支行、住房公积金中心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泰高拟征告〔2023〕第11号拟征收土地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
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兴拟征告〔2024〕2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
刚刚海陵区发布公告▼关于《光孝寺西侧地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光孝寺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