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南沙河镇河汇村的张桂梅女士,在丈夫遇车祸身亡后,面对年幼的孩子和年迈多病的公婆,她拒绝直接改嫁,以“为公婆养老送终”为前提,招夫上门共同孝敬公婆,担当养老抚幼责任。从2007年至今,张桂梅一直把前公婆当作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照顾。
【赡养人配偶有协助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姐讲法超话《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尤其春节临近,家家户户沉浸在阖家团圆的温馨氛围中。但家人之间难免有些磕磕绊绊,闹点小矛盾,让原本欢乐的节日氛围变得紧张。家住南京的孙明最近就忧心忡忡,房子本应是避风的港湾,但因为房子上“加不加名字”的事情,让他和老父亲以及两个妹妹发生了矛盾。
小两口判决离婚后,女方父母以小两口婚内签订的《证明》为由向法院起诉,主张男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每月3000元标准给付抚养费,该请求应否得到法院支持?最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该案,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未支持女方父母的诉讼请求。
赡养老人既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义务。子女对待年事已高的父母,应当在经济上供养,在生活上照顾,在精神上慰藉。那么继女,丧偶儿媳,孙女是否同样有赡养义务呢?最近的李老汉一家,正因为赡养问题乱成了一锅粥......基本案情李老汉夫妻育有两子、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