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谈了任何犯罪,用前苏联的四个构成要件,大部分都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按此理论主体不到法定年龄,甲无法定罪,在甲乙丙共同实施的犯罪活动中,甲是主犯,乙丙是从犯,主犯甲既然构不成犯罪,那么乙丙也无法构成犯罪。
杨智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盟刑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过失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本应当同时符合过失犯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逐一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注意义务、作为义务等要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网络自媒体时代的春天已经到来,网络谣言犯罪问题也愈演愈烈。我国目前对网络谣言犯罪的治理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但是在刑法的具体规制中还存在一些缺陷,如罪名体系不完整,惩治网络谣言的刑期和刑种缺乏相应的力度等,严重影响司法实践中,对具体谣言犯罪案件的治理。
作者: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来源:上政学报微信公号,原文刊登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23年第1期作者简介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内容摘要犯罪故意中的明知,是指知道、认识到、预见到,不应承认明知与预见的区别,也不应将明知限定为明确知道或者确切知道。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正如康德用“自由”去界定“正义”,刑法的目的在于追求正义,即充分实现个人主体自由的共存。当前,科学技术不断增强对人行为的介入,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人的主体地位,以传统人本道义为基础的刑法责任模式正面临异化风险。
没有任何利益,以学习提高为目的,可以点赞关注后阅读转载我国认定共同犯罪的传统方法,存在不区分不法与责任、不区分正犯与狭义的共犯、不分别考察参与人行为与正犯结果之间的因果性等三个特点,这种认定方法导致难以解决诸多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