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12月11日,在吉林长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长春市G102国道南崴子收费站收取过路费时,现金支付与微信支付价格标准不同,现金收费是30元,微信收费则是40元。12日下午,记者从吉林市公路管理处收费科获悉,工作人员确实少收了10元钱,系个别收费员判断车型失误。
1月29日,有网友称经过四川南大梁高速收费站时,应交27.47元的高速费,却实收28元。1月31日,南大梁高速有关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多收费因当时现金无法找零,欲通过网络退还多余金额但驾驶员已离开,事发后一直在积极联系驾驶员,准备将多余金额退还并当面致歉。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太原8月6日电 (记者 陆祁国)“我们是救灾车辆,但我们完全同意交高速公路通行费。只是,其他地方都是按照2类车收费,为什么回到家门口就必须按3类车收费?”山西省阳泉市蓝天救援队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