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
文/小狸编辑/小狸引言:“月息20%?这也太黑了吧!”这样的惊呼声在我们的生活中早已屡见不鲜。然而,随着最高法等四部门于2019年10月联合发布的意见,这种肆无忌惮的高利贷行为终于迎来了法律的重锤。下图是一位网友的还款记录。。。
在头条上,许多朋友声称自己陷入了高利贷的困境,因此选择不还款。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民间借贷的利率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