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控制和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日前,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系四川首部流域性污染物排放标准。
记者刚刚从省环保厅获得消息,为了控制和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我省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里面有什么内容呢?小编为您解读: 1、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4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来源:【天府融媒】8月15日,资阳市生态环境局携手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资阳市公安局、安岳生态环境局等多个部门,在安岳县姚市镇联合举办了2024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暨“河小青”巡河护河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姚市河白沙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地表水Ⅲ类,已连续两年实现达标。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_市州动态】自成功获批国家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以来,内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中心城区再生水年利用量达2196.54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33.7%,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新路径。
四川,这一全国经济大省、资源大省、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科教大省,近年来锚定坐标、全面部署,立足实际、砥砺前行,朝着高质量发展之路奋勇迈进,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发展动能加快释放,进一步夯实了现代化建设根基。
中新网浙江新闻5月24日电(奚金燕 许俊涛 黄作巧)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新时代下高质量发展重要方向,“双碳”时代背景下,循环经济发展程度成为衡量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之一,水资源循环就是其中重要一环。
新华社成都8月15日电(记者 张海磊、刘坤)四川省宜宾市有“长江首城”之称,岷江、金沙江在这里汇流成长江,浩荡东流。宜宾水系发达,长江干流宜宾段长217公里,除了三江奔腾汇流,还有600多条大小溪河蜿蜒于此,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
兴蓉环境近期在接受调研时表示,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照与相关政府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调价周期及调价公式开展,一般每2年或3年进行一次定期调价。如因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调整、服务范围扩大、扩能提标等因素导致公司成本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对污水处理价格申请临时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