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打算向大洋提出离婚,她想知道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来源:吉林之声】大林和妻子育有两个子女,后因感情不和,大林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两个孩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该存款系多年来长辈们给两个孩子的压岁钱。大林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主张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不予支持,压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孩子所有。
小丽与大林结婚多年,婚后大林在外忙于事业,小丽则为了照顾家庭做了全职太太。后因夫妻感情破裂,大林起诉离婚,小丽同意离婚,但认为自己这些年在家务劳动等方面付出很多,要求大林予以补偿。离婚时全职太太有权提出经济补偿请求吗?——全职太太离婚时享有家务补偿请求权。
大林和小丽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没几天,大林的母亲病重不治去世,未留下遗嘱。小丽得知后,主张把大林父母共有的一套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冷静期内一方父母去世留下的遗产,其配偶能获分配吗?——有权要求分配。
大林与小丽新婚,大林父母出全款购置了一套房屋,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五年后因感情破裂小丽起诉离婚,并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大林主张系父母赠与自己个人的财产。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应结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对该房屋的付出予以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2月1日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针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须解决的争议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2月1日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针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须解决的争议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2月1日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针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须解决的争议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