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受到社会各界重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编纂及实施过程中自不例外。其中,“自由”与“平等”的价值观念具有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基础性作用,是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这就说明,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法律赋予的直接同公民人身相联系的基本权利。婚姻自由既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原则,首先就必须明确,婚姻自由是受法律约束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不受约束的个人绝对自由。
近日,山东某化工集团的一则通知引发全网热议。该通知要求各单身工友(28岁至58岁,含离异)限期内成家立业,还对单身员工提出要求,“若三季度内不能结婚成家,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结婚或单身,这本来是员工自己的私事,如今却成了企业考核的KPI,甚至到了影响“饭碗”的地步。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2025年2月12日,有网友发文称,山东舜天化工集团发布通知,要求单身员工限期结婚成家,三个季度内完不成的个人要离职。网友发布的通知显示:舜天化工集团推行“勤劳善德,忠孝仁义”精神文化。各工友干好工作,成家立业,让家人放心,是为孝!
生活中,尽管婚姻自由已有法律明文规定,但父母对子女的恋爱、结婚对象不满意,甚至阻拦子女婚事的情形并不少见。作为子女,当然希望自己的婚姻得到至亲的祝福。作为父母,对子女的婚恋对象不满,哪些行为要不得?作为子女,如果遇到父母阻拦自己的婚姻,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