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潮新闻 特约评论员 柯锦雄图源 视觉中国近期,有媒体记者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随机入职了四家催收公司,从面试、培训到上岗全程记录真实的催收行业生态。暗访中发现在上述公司在催收实操中存在不少乱象,有的甚至触及法律底线。
1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各项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
“欠款还不上的,你们的好消息来了,欠×呗、银行卡还不上的,我要恭喜你了,只要你有各种逾期问题,现在点击头像或者左滑视频,就能领取你的还款方案,听我的,不要再不重视了,不要再借来借去了,我们提供专业法务一对一指导,定制还款方案,不收咨询费,不委托不收费。
近年来,一些非法代理机构打着“法务咨询”“债务重组”“委托上岸”等旗号,办理“债务延期”、应对催收、避免起诉,使消费者误入“反催收”陷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与上述非法代理机构接触存在巨大风险:一、非法代理机构提供虚假服务。
11月15日,安徽省合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就澎湃新闻10月21日发布的“卧底催收公司30天”系列调查报道回复称,根据机构职能,合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不负责监管交通银行、马上消费金融等2家金融机构和美团金融、国美金融、360借条等3家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经澎湃新闻报道后,合肥市地方金融
本报记者 吴婧 上海报道监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2024年5月15日,为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了《互联网金融 个人网络消费信贷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今天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对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业务进行规范,加强对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8月23日,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以“代理维权”、“债务协商”和“征信修复”等名义进行的“反催收”非法代理现象日渐增多,这些非法代理机构借助包装后的“法律资质”和“专业机构”身份,通过帮助用户伪造困难证明、医院大病诊断证明、住院发票等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平台对用户救济政策,或捏造催收违规行为频繁向金融监管部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 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根基。 过去一年,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诸多金融新产品涌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投资选择,而一些风险也随之而出。 2024年金融消费投诉领域呈现多样化、问题集中化等特点。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燕)2月8日,记者从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获悉,《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类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省内金融类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保护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