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段时间我朋友给我说,有人要出百万买他的支付宝账号。他正好需要钱,想卖掉还债。我听到后差点以为我耳朵出问题了,只要是能值100万,我岂不是每天带着一百万去逛街吗?说起我这个朋友也是个传奇,从小就喜欢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