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伏法之前,她经常穿着艳丽,烫了一头卷发,涂抹红唇,在那个蓝灰为主的工人年代里,肆意张扬自己的个性,追求自由,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衣着暴露地在海边游泳,她曾经与18个男友交往并且发生了亲密关系,最终被判处“流氓罪”,执行枪决。
审判台上的女流氓犯因“流氓罪”被判死刑的是翟曼霞,严打这一年,她刚满23岁。1960年,翟曼霞出生在陕西西安一个家境殷实的家庭,父母是当地的商人,家里就只有她一个女儿,自然是宠爱有加。她从小就喜欢打扮自己,经常在家偷偷穿妈妈的高跟鞋,擦她的口红,照着镜子自娱自乐。
如果以现在的视角来看,流氓罪是一个非常可怕的罪名,根据当时的法律解释,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从定义上我们不难看出,流氓罪就是一个口袋罪,当实在不知道定什么罪名的时候,定流氓罪肯定不会错,这也是流氓罪被废除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