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40个教师节,祝所有老师节日快乐!法律是如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呢?一起来看一看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寒暑假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与公务员同等的医疗待遇等福利——关于教师工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从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住房保障及其他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尊师惠师举措。 (12月11日《人民日报》) 上述《若干措施》提出的尊师惠师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感谢替俺们发声,竟然真的成真了。”近日,顶端新闻记者接到一位初中教师发来的消息称,为减轻一线教师负担,从7月10日起,值班老师不再到校值班。为着应有权利得到明确而欢呼,总觉得有点别扭。有教师表示,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能不值班,特别开心。
夏热消退,金秋送爽,今天是第40个教师节。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仅是广大教师自身的愿望,更是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近日,为维护教师权益,将“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继续传承,浙江省各地多名法院干警、检察官、律师等纷纷走进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等,为老师们送上法治“加油包”。
教师职业权利中与物质保障有关的事获取报酬权,其中最具吸引力的一项福利是带薪休假权,一年有两个多月的寒暑假,让自己多点自由,多一些放松,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发展自己的爱好,培养自己的兴趣特长,活得更充实、更快活,也可以多跟自己的家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