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晚报】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公布《山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其中确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为,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不同,不高于0.3—2.6元/平方米。
本报记者 贾文艳昨日,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并决定是否进行调整。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9月30日前,将相关建议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xsfgwsfc@163.com。
受理时间:2020-11-26事项内容:*先生反映:他是城区前进路兰花汽配小区的住户,小区之前由兰花汽配厂管理,物业费一户12元,2019年移交至兰花物业公司管理,并按照每平米0.7元的费用收取物业费,移交时未与业主沟通,所以他未缴纳物业费,现物业以不缴纳物业费为由不予给他充电费,是否合理?
根据省集中整治办“听民意办实事”工作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日前,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第一批11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1.太原市XXX小区二期,该小区由阳光智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提供服务。
温馨提示今天白天,全市多云转晴,有4-5级、短时6-7级或以上西北风,市区温度:-5~3℃。要闻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将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
2024年6月18日,山西省住房与城市建设厅发布了《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了一批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的物业公司。
本报讯(记者 何宝国)省发展改革委9月24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9月30日前,将相关建议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xsfgwsfc@163.com。
省发展改革委9月24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民可在9月30日前,将相关建议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xsfgwsfc@163.com。
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新旧小区之间的差距逐渐显现。一方面,新房和次新房因其现代化设计和优质配套设施,持续吸引着购房者的眼球;另一方面,房龄超过20年的小区,无论是建筑体还是小区环境、物业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