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郭鹏赶在十一长假前,北京楼市新政终于出台。9月30日晚间,继广州、深圳、上海发布楼市新政后,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在国庆长假前夕,北京楼市迎来重大政策调整。9月30日晚间,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对居民购房的首付比例、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年限要求以及通州区的特殊购房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记者袁秀丽)9月30日,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实施调减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怎么调整的——2029年12月31日前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从2030年1月1日起,按照每年提高6个月的节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发布,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