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某家快递公司进行用工制度“改革”,大花和他的同事被公司安排转为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是他们的工资却从之前的每月3500元减少至每月2500元,社会保险待遇也大幅削减。
说到劳务派遣就不得不提及广大劳动者对其的形容:想让马儿奔跑,又不给马儿吃草!是的,这个形容用在不经意间就说出了劳务派遣的一大问题:劳动者权益的保障问题!然而每次说到这又避免不了和一个词相关联:同工同酬!貌似这个词和劳务派遣就是一个天生的死对头。
其实,同工同酬指的不是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拿到手的工资一样,毕竟就算同样是正式员工还会因为能力水平、业务熟练程度等原因导致工资不同,而同工同酬主要体现在下面3个方面:1.关乎劳动者基本生存的生存报酬,应当实行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干同样活,年终奖和工资不一样,没有同工同酬可以告他吗?——网友如是问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只要工作内容一样,付出了相同的劳动力,应该要同工同酬。但是现实却相反,不仅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员工的待遇和福利甚至低得可怜。
有个网友私信我:“我是劳务派遣的,发放季度奖的时候,我只有3000元,同岗位的同事有8000元,而且我平时工资就比他少2000元,我能以同工不同酬为理由去申请劳动仲裁吗?”多年前,一些企业,尤其是正规单位,需要用人,但是单位编制有限,员工有限,无法招录编内人员。
众所周知,劳务派遣是许多国企,事业单位雇佣员工的重要方式,但存在的不公现象也是显而易见的。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作为全国经济中心之一的上海,正式启动了劳务派遣制度的重大变革,确定了一系列明确的改革方向和措施。第一,关于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未延续的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