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9日修正版的规定,无论你是借钱给别人,还是借了别人钱的,都应该了解这几个问题:1.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利息不明确的,出借人就拿不到借款利息哦!
注:本文原载《法学家》2021年第1期,第171-190页。作者按:本文付梓之时,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进行了部分修改,涉及本文讨论的“金融机构的范畴”及“民间借贷逾期利率”等问题。下文已根据规范变动做出相应调整,尤其是段码【13】、【27】及【33】的部分。特此说明。
不仅如此,《民间借贷新规》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修改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对其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进行了再次修改,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此规定之前。最高院的经典案例是:最高法(2011)民提字第344号民事判决,辛正郁大法官以此判例确定了以上双合同均有效的规则。本微信平台律师将该判例总结为:当土豪借款给地产开发商时,怎样保证资金安全呢?最高法院的判例认为:可以签订“双合同”。
案例:路人的亲戚因为投资店面需要,去年六月份从本市某个人放贷处借款20W,约定日息一分五,借款期两个月,对方首次放款10W,并在放款时就扣除了首次利息,实际借款5.5W,后期又继续放款10W扣除相应利息,受害人向放贷人出具了四张5W的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