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创设“民法典检说”微信普法平台,从人的一生与民法典的关系出发,通过检察官说法、以案释法,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践行检察为民情怀。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妇女儿童法治意识,提升维权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八”维权周期间,区妇联在平川区妇联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三八维权周”专栏,通过“普法微课堂”对《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甘肃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以案释法、法律解读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妇女姐妹了解、掌握更多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总则第七条明文规定“国家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鼓励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了预防和处置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制度机制,明确了相应司法保障措施,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生活和发展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我国性别立法的最新成果,集中体现了立法机关面对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情况。徐汇区人社局执法大队今天就帮助广大女职工普及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知识,梳理了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法条解读,一起来看看吧→1.
★保护“她”权益 | 彰显“她”力量★普法宣传学法侓 懂法律 守法律为进一步做好妇女维权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泗县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特开设线上“普法课堂”专栏通过以案释法、法条解读、海报、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