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要符合严格的规定。昨日,人社部发布《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企业裁员的条件、程序和被裁员工保障情况作出详细规定。公众可在1月31日前,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据新华社沈阳7月2日电 针对当前企业用工供需总量矛盾增大,结构性矛盾凸显的现状,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建立企业一次性裁员200人以上和国有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职工总数10%以上情况的报告制度。
根据媒体报道,京东公司现计划裁掉旗下京喜拼拼部分员工,其裁员比例为10%到15%。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同时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职工总数10%以上,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企业经济性裁员工作,指导企业依法行使裁减人员权利和履行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广东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