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北京长安街,市民骑自行车从天安门广场通过。自4月11日起,长安街等十条道路除脚踏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据记者了解,此前,长安街就已经禁行了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此次禁行的主要是电动两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车。
未来网北京4月5日电(记者 杨佩颖)"非机动车危险大,易发生交通事故,但是禁行非机动车缺乏法律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傅崇兰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市公安局等5部门12日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提出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文/ 张夏2018年11日1日起正式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在今年10月31日正式走完一个关系着数百万电动自行车用户的“三年过渡期”。因为在该《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
4月11日消息,自今日起北京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府右街、正义路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对违法行为人“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这意味着,上述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具有通行权。
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逾百人。北京市公安交管局4月12日再次强调,根据此前本市多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也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主要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硬闯上路罚款20元,拒交罚款一律扣车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下周一(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硬闯上路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拒绝接受处罚的一律扣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