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点评全国“微信群主踢人第一案”尘埃落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许振超驳回起诉对群组自治给予充分尊重在移动社交成为生活方式的今天,通过规则之治为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为指引,是必须答好的时代课题。
新闻故事:美少妇被恶群主踢了群主,虽然不是个什么官儿,但是,一样牛气冲天,一样呼风唤雨,一高兴,想拉谁进群就拉谁进群;一不高兴,飞起一蹄子,就把哪个群友给踢了!8月1日晚上安徽省天长市公安局张铺派出所民警给我讲述了一个小故事,说的就是一位漂亮的少妇被“恶”群主踢出群的事情。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小区居民徐某因认为群主将自己踢出业主群的行为是侵犯了自身身份权利,同时贬损了自己的人格,一气之下将群主诉至法院,要求群主、管理员恢复自己的群成员身份,并要求两人分别向自己赔偿精神损失1元钱、2元钱。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一些看似很“小”的案件却产生了巨大影响力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仅是对一起具体案件的处理更是对社会风尚的一种引领小案大道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许振超以及大V苏航点评“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一起来看案情回顾群主将群成员移出群组
一滴水,能折射太阳光辉一桩案,能彰显法治道理一些看似很" 小 " 的案件却产生了巨大影响力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仅是对一起具体案件的处理更是对社会风尚的一种引领小案大道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许振超以及大 V 苏航点评 " 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 "一起来看案情回顾群主
微信群管理员因“踢人”被起诉,法院审理认为该类纠纷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涉群聊被踢案件,一小区业主因在群中“激情发言”被“踢出”业主群后,状告群主、管理员要求恢复群成员身份,并分别赔偿其精神损失。
社交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的管理者,拥有平台所赋予的“管理权力”。在群聊中“踢出成员”违法吗?成员被踢出群后,可以向群主索要精神损失费吗?【案件回顾】小区业主徐某怀疑业委会不依法办事,在业主群中聊天过程中,徐某与多位业主发生争执,并在群里使用侮辱人格和威胁性言论攻击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