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记者10日获悉,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5月1日起,二手车经销增值税减按0.5%征收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为促进汽车消费,现就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5月1日起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9日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为促进汽车消费,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
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为促进汽车消费,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重要领域。目前,全省汽车保有量超967万辆。2024年,全国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汽车消费和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汽车流通领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7月1日,“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新政”将正式实施。其中,有关“取消二手车周转指标”的便民措施,是根据国家部委有关二手车企业收购二手车“免指标”登记上牌政策要求而来。本次修订取消了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已备案二手车经销企业无需使用小客车指标,可直接办理待销售二手车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