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震惊社会的初中生遭三名同学杀害埋尸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这起案件发生在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其同班同学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残忍杀害,并埋尸于一处废弃蔬菜大棚内。
在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发生了一起丧尽天良的同学谋杀埋尸案,而三个主要嫌疑人还只是13岁左右的初中生,其中两名主要罪犯预谋将仅13岁的同学王某某杀害后,将尸体掩埋至蔬菜大棚,随后让另外一名从犯将证据销毁,事发后,警方第一时间开展侦查工作。
三名同为13岁的被告中,张某某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进行犯罪准备,并持铁锹直接实施杀害行为是共同犯罪中罪责最突出的主犯,被判无期徒刑,李某积极参与预谋,并帮助控制被害人共同实施杀人行为,共同埋尸,事后平分赃款,是共同犯罪中罪责次之的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2年,马某某跟去作案现场目睹杀人行为时,离开之后帮助毁灭被害人的手机卡,但在案发后,首先交代并指引警方找到埋尸现场,因为没有参与犯罪预谋,没有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不予刑事处罚,接受公安教育部门的专门缴获。
邯郸三名杀人案结果出来了,一个无期,一个十二年,一个不予刑事处罚,你们觉得合理吗?大家是不是都在想,这么残忍为什么判的这么轻,有无期,十二年,不予刑事处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不能判死刑的,不管情节有多恶劣,无期已经是最定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