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检察日报作者 | 沈佳青 “辖区内的公共体育场馆正在陆续配备AED,相关场馆将调整提供时间,在场馆开放时段全覆盖。”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召开督促规范公共体育场馆AED配置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说。
2024年1月1日,《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共12章69条,分为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赛事、体育产业、体育组织、体育设施、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辖区公共体育场馆正在陆续配备AED设备,相关场馆将调整提供时间,覆盖场馆开放时段,以保障市民安全健身。”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关于督促规范公共体育场馆AED配置、管理工作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
男子踢球时突然昏倒,送医后诊断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心肌梗死——针对体育场所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二审该事件引发的赔偿案的南京中院日前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均应配备基本的急救设备设施(AED)、急救药品,更好地保障体育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7月5日,南都记者获悉,广州市卫健委近期组织制定了《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该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配置原则是,按照3至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
作为守护生命“黄金4分钟”的神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配置和管理应如何规范?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检察机关获悉,通过公益检察履职,上海已有检察院正在推动公共体育场馆AED设备的普及和规范管理。
心源性猝死是我国重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之一。心源性猝死发病突然,在患者心脏骤停后的3到5分钟内是展开抢救的最好时间,如能及时对患者实施心肺复苏和AED除颤,将能极大提高其生还的概率,故这段时间也被称为挽救生命的“黄金4分钟”。
新民晚报讯(记者 孙云)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要求:“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设施应当加强急救安全保障,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械、药品和具备急救技能的工作人员。公共体育场馆应当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鼓励有条件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
今年六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规范》对于特殊场所的AED配置,做出了详细的数量标准规范。
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随着全民健身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到健身房、球馆等场所锻炼成为越来越多老百姓的选择,运动场所经营管理者在为群众提供场地的同时,也应做好相应风险防范,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AED点位在线地图同步更新,构建起全新的城市应急医疗“防护网”。记者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公益检察的促进下,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57台AED在各大公共体育馆“待命”。AED即自动体外除颤仪,是一种能及时对心源性猝死发病患者施救的应急医疗设备。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是一种具备自动识别可电击心律、自动电击除颤功能的便携式急救设备,是心脏骤停患者“黄金4分钟”的“救命神器”。然而,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徐汇区一些体育场馆未按要求配置AED,遂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明年1月1日开始,新出台的《上海市公共体育场馆开放运营管理办法》即将施行,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要求公共体育场馆必须按“黄金4分钟”原则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也就是俗称的AED。那么,上海的配置情况如何?人员培训有否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