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推出了优惠政策,其中“无理由退房”无疑是开发商刺激消费者买房的一大手段。2018年,浙江舟山新城一楼盘预售时,开发商承诺“无理由退房”,市民许女士买了房子和配套车位,后因个人原因需要退房退车位,虽然依据条款全款退了房,但退车位时却被告知要交违约金。
2014年,市民徐女士在漳河新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两年过后,小区开发商在小区内部的公共场地上打出广告,以8万/个的价格向业主出售地下停车位。看到广告的徐女士有些心动,想到自己确实有停车的需求,价格也还能接受,2016年4月初,她没有多加考虑便决定出手买下一个地下停车位。
昨天上午,长沙望城区新城国际花都小区D7栋的不少业主反映,最近四天,小区负一层地下车库的单元进出口被面包车堵住,仅留下一个手臂宽的间距,这不仅使得住在楼上的数十户业主无法正常进出车库,还带来了潜在的消防隐患。
江门蓬江玉圭园部分业主发现,购买车位后发现过不了户办不了产权证,因为开发商把车位抵押给银行办贷款,无奈之下,业主们通过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还购车位款,并赔偿违约金。然而,这些业主打赢了官司,但至今仍未拿回购车位款。
【案情】2018年5月,顾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屋及地下车位。庭审中,开发商表示因为人防设施闭合方向的原因导致车位无法停车,但顾某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顾某已于2020年3月车位交付时就已知悉案涉车位的状态,但直到2022年才要求解除合同,已过一年的解除权行使期限,顾某的解除权已丧失。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31日讯 为了方便停车,很多业主都会在买房的时候一块把车位买了。泰安的袁先生向栏目组反映,上个月去看自己的车位,发现车位前边多了一个人防大门。购房时买车位 交房后停不进去据泰安市民袁先生介绍说,之前是在开发商五矿万境水岸三期,购买了一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