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衔接打通学生学科知识学习与社会实践历练的“最后一公里”?近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规定》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部针对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哪些亮点?解决了什么难题?
来源:江西发布 近日,教育部颁布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 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
界面新闻记者 | 查沁君界面新闻编辑 | 宋佳楠校外培训监管进一步迈入法制化阶段。2月8日,教育部出台《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拟将校外培训整体管理上升至行政法规的高度。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第六条提到“(四)设立实施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内容在网络上引发关注。
事件:2月8日,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首次将校外培训管理上升为行政法规,在过往政策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机构经营条件、审批步骤、培训时间、收费定价、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内容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在推进依法管理的同时,正视家长合理培训需求,其中:明确界定校外培训概念:《条例》第2条明确将校外培训界定为“学校教育体系外,面向社会开展的,以中小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为对象,以提高学业水平或者培养兴趣特长等为主要目的,有组织或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此定义主要是排除亲朋之间无偿的或非经常性的辅导,治理对象仍重点集中于隐形的非合规机构。
作 者丨王峰编 辑丨周上祺图 源丨新华社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后,这部条例将成为2023年9月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之后第二部校外培训专门立法,且法律位阶更高,是首个行政法规,更具基础性。
近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对培训场所、培训内容、人员资质和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具体有哪些内容值得家长关注?
日前,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科技局、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文旅局、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太原市体育局、太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中面向中
2月18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文,就正确理解教育部官网发布的《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要求。其指出,《条例》旨在推动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既非“收紧”也非“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