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李某(男)与陈某(女)1987年3月结婚,于1988年12月育有一子李小某,二人于1999年2月离婚。李小某自2011年即患有严重的肾病并于2015年开始进行透析治疗,2017年出现脑出血症状,瘫痪在床。李某于2004年5月购买房屋一套后于2006年9月与刘某再婚。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物所做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形式较为简单,可以随时设立,不需要见证人也不需要公证,且在众多的遗嘱形式当中自书遗嘱是最便捷有效的办法。
来源:【西安日报】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随着法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提前订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因遗嘱订立不规范而产生争议,甚至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那么,怎样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