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为翻建农村老宅与包工头大刘达成口头协议,由大刘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并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建该房屋。大刘找的工人在脚手架上砌砖时,不慎坠落摔伤,构成十级伤残。房主老张需要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吗?——原则上不承担,有过错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今,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很多人选择修缮或重建农村老家房子,多数业主会将房屋修缮、建造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找工人进行具体施工建设。如果承包人又将工程劳务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雇佣工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因安全意识不足意外受伤,应该谁担责?赔偿责任如何分配呢?
“包工头”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受伤,作为发包方的公司是否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呢?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包工头”工伤索赔引争议2021年10月,“包工头”沈某从某成公司处承包了一项涵洞清淤工程,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图片源自网络)装修工人在帮忙安装排风扇时意外受伤致残义务帮工时如何保障合法权益?发生伤害时应由谁承担责任?基本案情林某与李某、张某均为水电师傅,平日林某也承接灯具、排气扇安装工作。2021年7月,韦某口头将一处商铺的水电交给李某安装,包工不包料,报酬为5000元。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扯不断理还乱,是不是一听就头大?邓小某将其位于郴州市高铁西站附近的安置房,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发包给张某胜承建,双方口头约定由张某胜提供技术、人工、设备、模板、架子等,邓小某提供建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