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地坐在河边,时而拉饵,时而抛竿,一动不动地盯着浮漂,根据浮漂的浮浮沉沉决定是否需要提竿,不知道下一竿是什么鱼,也许一个黑漂后是一条鳑鲏,也许是一条大鲤鱼,这就是9000万钓鱼人的乐趣,也是一项有益身心的户外运动,这就是钓鱼。
央视网消息:近日,四川绵阳盐亭县法院公布了一起“用活泥鳅钓鱼获刑”的案件,引发网友关注。两名垂钓者在盐亭县梓江河段使用活饵(泥鳅)钓鱼,共计钓获翘嘴红鲌、鲢鱼、鳜鱼等41.69千克。法院最终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两人三个月、四个月不等拘役。用活泥鳅钓鱼为何会被判刑?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文 蒋京洲/视频近日,绵阳市盐亭县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两男子因为用‘活泥鳅’钓鱼被判刑”,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根据法院通报,刘某和段某是资深“钓友”,两人经常相约在各地野钓。
但是曾经风靡一时的泥鳅钓法,现在却变得人人喊打,非常令人反感了,甚至不少地方已经严厉禁止。以前的泥鳅钓鱼是利用泥鳅挂钩钓鱼,利用泥鳅的活性,诱捕黑鱼、鲶鱼、翘嘴等大型肉食性鱼类,做钓时一般采用地钩钓、延绳钓、长杆短线钓鱼,一般并不会使用太多泥鳅,而且泥鳅不好钩,即使勾上了,也差不多死了,局限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