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配合当前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经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天津市公安局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起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措施。
15日,记者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经综合研判目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变化,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学生复学复课,减少人群聚集交叉感染风险,保护群众安全健康,我市继续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号牌机动车早晚高峰时段限行措施。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从天津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天津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规定,中秋节假期,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及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限制,可正常上路行驶,但货运机动车仍需遵守相关限行规定。
下周一(12月30日)起,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将进入新一轮轮换期,即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2022年1月1日至3日为元旦假期,根据我市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规定,法定节假日期间,本市及外埠号牌机动车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及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限制,可正常上路行驶,但货运机动车仍需遵守相关限行规定。
为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我市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规定,9月30日起,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进入新一轮轮换期。9月30日至12月2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