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1955年9月生,江苏南通人。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曹建明同志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团结带领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决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一体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狠抓基层基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突出贡献。
3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正义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徐盈雁)3月1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曹建明在报告中说,2014年,检察机关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向阳中心店党支部副书记、公司团委副书记1975-1979年上海市卫生局后方卫生处政工组负责人1979-1983年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83-1986年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1986年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教师、系负责人1986-1995年华东政法学
为进一步提升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兄弟单位间的学习交流,3月5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一行在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秋花的带领下,到攸县人民检察院就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开展学习交流。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北斗主持座谈会并讲话,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8日上午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