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在结婚后只要没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除了法律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外,婚后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近日,北京市的段雯雯(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于2021年结婚,2022年,父母给自己转账200万元购房。如今,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段雯雯想知道,在此种情况之下,父母所给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案情简介小王(男化名)与小丽(女化名)于2022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前小王支付30余万元首付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小两口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小王用自己婚前的住房公积金5万余元一次性结清了房屋剩余贷款,并办理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方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